การวัดและประเมินผลการเรียนรู้
การวัดและประเมินผลการเรียนรู้ของผู้เรียนต้องอยู่บนหลักการพื้นฐานสองประการคือการประเมินเพื่อพัฒนาผู้เรียนและเพื่อตัดสินผลการเรียนในการพัฒนาคุณภาพการเรียนรู้ของผู้เรียนให้ประสบผลสำเร็จนั้นผู้เรียนจะต้องได้รับการพัฒนาและประเมินตามตัวชี้วัดเพื่อให้บรรลุตามมาตรฐานการเรียนรู้สะท้อนสมรรถนะสำคัญและคุณลักษณะอันพึงประสงค์ของผู้เรียนซึ่งเป็นเป้าหมายหลักในการวัดและประเมินผลการเรียนรู้ในทุกระดับไม่ว่าจะเป็นระดับชั้นเรียนระดับสถานศึกษาระดับเขตพื้นที่การศึกษาและระดับชาติการวัดและประเมินผลการเรียนรู้เป็นกระบวนการพัฒนาคุณภาพผู้เรียนโดยใช้ผลการประเมินเป็นข้อมูลและสารสนเทศที่แสดงพัฒนาการความก้าวหน้าและความสำเร็จทางการเรียนของผู้เรียนตลอดจนข้อมูลที่เป็นประโยชน์ต่อการส่งเสริมให้ผู้เรียนเกิดการพัฒนาและเรียนรู้อย่างเต็มศักยภาพ
1. 学习成果评估
在判断学生各个方面的学习成果时,包括阅读,分析思维,写作,优秀品质和课外活动,我们主要关注每位学生的发展。 学生在各方面的数据会在每个学期定期更新。 如有必要,将提供重考课程,以提高学生的潜力。
小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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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旷课率不得超过总学时的8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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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针对各个指标对学生进行评估,学生的评估成绩必须要达到学校的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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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教师针对每项学习成果对学生进行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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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针对阅读,分析思维,写作,优秀品质和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评估,学生的评估成绩必须达到学校的标准。
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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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门学科都要评估学习成果。学生须在整个学期都有出勤记录,旷课率最高不得超过每个科目总出勤率的8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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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针对各个指标对学生进行评估,学生的评估成绩必须要达到学校的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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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教师针对每项学习成果对学生进行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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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针对阅读,分析思维,写作,优秀品质和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评估,学生的评估成绩必须达到学校的标准。
2. 评分标准
4分 (非常优秀)——获得总成绩的 80%-100%
3.5分(优秀) ——获得总成绩的 75%-79%
3 (不错) ——获得总成绩的 70%-74%
2.5 (良好) ——获得总成绩的 65%-69%
2 (尚可) ——获得总成绩的 60%-64%
1.5 (一般) ——获得总成绩的 55%-59%
1 (及格) ——获得总成绩的 50%-54%
0 (不及格) ——获得总成绩的 0%-49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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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在各科目中获得1-4分则视为“及格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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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对学生的阅读能力、分析能力、写作能力和优秀品质的评价中,评价结果分为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和“及格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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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外活动评估将按照学校标准,根据学生的出勤记录、活动表现以及作业情况,分为“及格”和“不及格”。
3. 毕业标准
学校根据基础教育核心课程设定了标准化的毕业标准将毕业分为3个级别,即小学,初中和高中,如下:
3.1 小学毕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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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基础教育核心课程,学习者已完成课程大纲中概述的必修课程,副修课程及课外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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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根据学校的评估标准通过必修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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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根据学校标准“通过”阅读,分析思考以及写作的成绩考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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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根据学校标准来通过对理想特征的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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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参加课外活动及根据学校标准来“通过”评估。
3.2 初中毕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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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须完成必修课程和副修课程,其中包括66个学分的必修课程和根据学校规定的副修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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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取得不少于77个学分,其中包括66个学分的必修课程和11个学分的副修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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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根据学校标准通过了阅读、分析思维和写作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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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根据学校标准将“通过”所需特征的评估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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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参加课外活动,并根据学校标准通过评估结果。
3.3 高中毕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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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须完成不少于81学分的必修课和选修课,其中包括41个单元的必修课和40个选修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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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取得不少于77个学分,其中包括41个单元的必修课程和36个单元的选修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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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根据学校标准通过了阅读,分析思维和写作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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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根据学校标准将“通过”所需特征的评估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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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参加课外活动,并根据学校标准通过评估结果。
5. 学分抵免
学分抵免是将正规教育,非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中学习者的知识,技能和经验的评估结果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部分,具有如下实用指南;
- 申请学分抵免的学员必须在第一学期登入成绩之前注册为学生。
- 申请学分抵免的学员必须参与课程,并且在第一学期之前根据学校课程从注册课程中取得评估结果。
- 学员可以要求学习其他教育机构的一些课程,并在学校课程管理委员会和学术部门的考虑下抵免其成绩。
- 学分抵免将由3至5名成员组成的成绩转移委员会运作。
- 如果学习者要求从不同课程抵免。 委员会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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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虑抵免科目与目标和内容相对应的现有课程不低于6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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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标准1不适用,则应在进入适当级别之前通过预测试/分级测试对学习者进行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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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在知识,技能,经验转移的情况下,在考虑学习线索之前,应使用各种评估工具证明(如果有)考虑这些因素。将评估以学分为单位转移,提供的等级和学分单元对应于基础学校课程。